
四、报名材料
(一)完成闽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基本信息填报。
(二)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明和台胞证。
(三)高中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请注明学籍号和台胞证或身份证号。
(四)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选送)。
(五)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考生需签名。
备注:以上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形式
考生需到校参加线下考试,含笔试(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内容和要求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生学生入学考试文科/理科考试大纲》第3版)、面试、专业考试(仅限体育、艺术类考生)。
八、考试日程安排
2025年5月31日、6月1日
九、录取
(一)成绩和录取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二)我校拟于8月寄发《入学通知书》,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
十、相关事项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四)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五)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台湾学生奖学金、闽南师范大学优秀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奖学金。
(六)学生入学后,可参与我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2)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3+1双学位暨本硕连读项目等,获得我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合作高校双学位。
十一、学习与生活费用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更多详情可私聊小编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