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有关要求,在报名点初核基础上,有关省份公安机关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我办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进一步核查。现对蔡佩萦等53名考生通过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补充公示。
公示期限内,如对补充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我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署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请积极配合我办进行后续调查。凡经查实资格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已公示的考生如后期未通过进一步核查,未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时间:从5月14日至5月16日止,共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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